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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4/5(1125) 湖北:打好检察“组合拳”,助推非公经济健康发展

2016-04-05 戴小巍 鄂检在线

 

图为会议现场

图为湖北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新闻发言人郑青进行新闻发布


图为湖北检察院副检察长许发民回答记者提问


图为湖北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永金主持会议并回答记者提问


图为与会媒体记者踊跃提问 


       制定《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十条措施》(简称“鄂检十条”)、召开非公企业家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部署开展“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违法犯罪专项法律监督工作”……连日来,湖北省检察机关打出系列“组合拳”,多措并举,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这是记者从湖北省检察院4月5日下午召开的“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

    

         据湖北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新闻发言人郑青介绍,日前,省检察院根据最高检《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和省委领导批示,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鄂检十条”,并于3月20日印发全省执行。3月23日上午,省检察院组织召开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家代表座谈会,推动落实“鄂检十条”;3月31日,全省检察机关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开展“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违法犯罪专项法律监督工作”,促进提升检察机关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水平和效果。


      “‘鄂检十条’具有紧密结合省情、突出问题导向、服务创新创业等三个方面的特点。”郑青介绍,制定“鄂检十条”,主要就是把最高检文件精神与湖北实际结合起来,在落实、落细、落小上下功夫,更好地保障和服务非公经济发展,为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据郑青介绍  


         “鄂检十条”对把握政策界限、改进办案方式方法方面作出了更为细致的规定,努力让非公有制企业在检察机关司法活动中感到安全有保障、权益能维护、发展可预期。如“鄂检十条”明确提出,办案中要“注重听取非公有制企业涉嫌犯罪人员及其律师意见;加快办案进度,提高办案效率,减少企业诉累;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和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依法及时变更强制措施;根据案件进展,依法及时解除查封扣押冻结措施。”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 “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违法犯罪专项法律监督工作”为期一年,从2016年3月开始至2017年3月结束,分为三个阶段动员部署、全面推进和总结验收三个阶段。专项监督工作期间,省院各相关内设机构和全省检察机关将结合职能,找准落实“鄂检十条”的突破口和工作抓手,细化实化工作方案。


据介绍  

专项工作具有两个方面的特点:一方面,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省检察院聚焦非公企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持续发力促进难题破解,系统梳理了非公企业关切的相关问题,在此基础上,专项工作方案明确了5个方面18项工作重点,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充分履职,促进这些问题在法治轨道上得到有效解决,努力为非公企业发展提供最优法治供给。另一方面,坚持落细落小,注重效果。强调要在落细落小上下功夫,责任到岗、措施到人,层层压紧压实责任,以钉钉子的精神持之以恒推进;要将重心放在基层一线,着力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

       

         发布会上,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新闻发言人郑青,副检察长许发民,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永金分别向来自中央驻汉、省级近20家新闻媒体介绍了省院相关职能部门和全省检察机关落实“鄂检十条”的有关情况,并就“鄂检十条”如何落实落地、落细落小,发挥检察职能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建立检察机关与工商联的机制性沟通平台,加强非公企业犯罪预防与法治宣传等相关问题同新闻媒体进行了互动。(文字:戴小巍  摄影:蒋长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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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小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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